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的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选煤厂的设计和生产全过程。
二、参考标准
下列标准中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所有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将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等级
分级
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2)一级
1.洗涤水是动态平衡的,不外排。水重复利用率90%以上,单位补充水量小于0.15m3/t(选取为原煤)。
2.所有的粘液都在室内被机器回收。
3.有缓冲池或浓缩机(也可以用煤泥沉淀池代替,储存缓冲水或事故排放水)和完整的回水系统。设备冷却水为自闭式,少量可进入供水系统。
4.洗涤水的浓度小于50克/升
5、入选原煤量达到核定能力的70%以上。
(3)第二级
1.洗涤水是动态平衡的,不外排。水重复利用率90%以上,单位补充水量小于0.20m3/t(选取为原煤)。
2.煤泥全部在厂内机械回收,室内回收煤泥量不低于总量的50%。
3.机械化沉淀池应有完整的回水系统。
4.洗涤水的浓度小于80克/升
5、入选原煤量达到核定能力的50%以上。
(4)第三级
1.水重复利用率90%以上,单位补充水量小于0.25m3/t(选取为原煤)。
2.除不得向GB3838规定的一类水域、二类水域和三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排放水外,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合GB8978的规定。
3.所有煤泥都在厂区回收。沉淀池和尾矿坝等沉淀和澄清设施有完整的回水系统。
4.排放的水有固定的排放口,有明显的排放口标志、污水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取样装置。
5.排放水的监测频率根据生产周期确定。如果生产周期为8小时,则每2小时取样一次;如果生产周期超过8小时,则每4小时取样一次。对于间歇排放的水,每次排放时都要取样。
6.洗涤水的浓度小于100克/升
四。统计数字
(a)补给水、循环水、选定的原煤计量设备或方法。
(2)单位补充水量、水重复利用率、洗涤水浓度按月平均计算。选煤厂原煤及补充水量以法定月报或年报为准。
附录(标准附录)
同等等级
A级副手完全好(毫克/升)
1997年底前建设ⅲ类水域--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