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水保护:
预防应该放在优先地位。因此,必须进行必要的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被污染,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持续。最好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比如污水聚集区的防渗,选择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最好的地方排废。
二、水污染的危害:
(1)危害环境,造成生物减少或灭绝,导致各种环境资源价值降低,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2)对生产的危害,由于受污染的水不能满足工业生产或农业灌溉的要求,导致减产。
(3)对人的伤害。如果人们饮用被污染的水,会引起急慢性中毒、癌症、传染病和其他奇怪的疾病。被污染的水引起的感官退化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对心情产生不利影响。
三。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一般规定:
(一)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二)在没有良好防渗地层的情况下,禁止企事业单位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3)开采多层地下水时,若各含水层水质差异较大,应分层开采,受污染的地下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
(四)建设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开采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五)人工回灌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