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岩矿鉴定、化学分析样的采样与测试
(1)岩矿鉴定取样:对不同类型的矿石和岩石分别取有代表性的岩矿鉴定样品。
(2)化学分析取样
①基本分析样品的收集
所有石墨找矿项目和可利用矿体露头都应采集基本分析样品。样品应沿矿体厚度方向布置,并根据项目、矿体、矿石类型和矿石丰度分层、分段连续取样。对矿山附近的围岩也应采取适当数量的样品。厚度大于0.5m的明显石质包裹体应单独取样。如果一个样品剖面由矿石(单层厚度大于10cm)和石包裹体组成,该样品剖面中的矿石和石包裹体也可以合并成两个子样品,该样品剖面的成分为两个样品成分的加权平均值。
基本样品断面长度(按矿体真实厚度计算)一般采用以下数值:1m~2m ~ 2 m石墨矿。基本分析取样方法,在矿体露头或坑探工程中,通常采用开槽法,开槽的规格一般可采用以下数值:石墨矿为(5cm &倍;3cm)~(10cm & times;5厘米).钻孔采用半心法。当不同时间的岩心直径或回收率相差较大时,应分别取用。采集样品的半芯和剩余半芯的成分应该基本相似。取样操作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注意防止样品中混入外来杂质。结晶石墨取样时,必须防止石墨鳞片飞溅。
②联合分析样品的收集
通常,石墨组合分析样品在单个项目中进行。根据矿石的类型和品位,每个单个样品的重量应根据基本分析单个样品的样品长度的比例,由基本分析样品的几个连续子样品计算得出,样品应充分混合组合。当矿石成分变化较小、矿体较薄、单个项目的基本分析样品数量较少时,也可将同一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区块内相邻项目的同一矿体、矿石类型、品位的基本分析子样品进行组合。分析样本应在每个勘测线段的代表性项目中采集。分析样品长度一般为:石墨矿五至十个基本分析样品。
③多元素分析样品的收集
石墨的多元素分析样品应根据矿体、矿石类型和品位进行取样。样品可以从联合分析或基础分析的子样品中选取,也可以单独收集有代表性的样品。
④化学分析样品的制备
化学样品应按照DZ0130.13 & mdash94《地质矿产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规范& mdash13《岩矿分析样品制备规程》的要求。样品加工一般分为粗碎、中碎、细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包括粉碎、过筛、混合均匀和收缩四道工序。采用Chechott公式& rdquo制定工艺流程,其中石墨矿的折减系数K值一般为0.1。
⑤制样质量检查
制样质量应符合DZ0130.13 & mdash94《地质矿产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规范& mdash13《岩矿分析样品制备规程》对检验的要求。
样品损失率要求:粗碎阶段小于3%,中碎阶段小于5cm,细碎阶段小于7%,样品损失率合格率不低于95%。样品制备的误差要求:每次减样后两部分样品的质量差(两部分之差)不得大于3%。制样质量内部检查:制样过程中,应抽取3% ~ 5%的样品进行内部检查(大型矿不少于30件,中型矿不少于20件)。在第一次收缩时,应从要丢弃的原样品的一半中抽取样品。抽查样品应按阳性样品要求的制样流程进行处理,并确定主要分析项目。检验样品与相应阳性样品之间的误差应根据不同人员或不同时间对分析项目的允许偶然误差来确定。
⑥石墨矿石化学分析项目
A.基本分析项目:固定碳、石墨精矿分析项目为有害成分如SiO2、A12O3、Fe2O3、CaO、MgO、s等。影响石墨精矿的提纯和深加工;
B.综合分析项目:晶状(鳞片状)石墨矿根据矿石多元素分析和光谱分析数据,可添加除固碳外可能综合利用的成分,隐晶质石墨矿可添加除固碳外的其他有用和有害成分,灰分、挥发分、水分、S和Fe2O3
C.多元素分析项目一般为SiO2、A12O3、Fe2O3、FeO、MgO、CaO、Na2O、K2O、TiO2、V2O5、P2O5、S、Cu、CO2、H2O+、H2O-、固定碳、灰分、挥发分等。
⑦化学分析质量检查
化学分析质量要求应符合DZ0130.3 & mdash94《地质矿产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规范& mdash3岩矿分析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执行。承担分析工作的实验室应按规范要求的方式实施质量监控,对分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实施用户评价,包括内部检查和外部检查。
内部检验:根据矿石类型和品位的代表性,送样单位从粗子样(粒度小于1mm)中抽取基本分析样品总数的10%,送码至原分析单位进行检验分析。检验项目可以与原分析报告中的分析项目相同,也可以由送样单位和分析实验室协商只检验主要项目。除了统计合格率(要求合格率80%)外,还应进行检验判断。
外检: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涉及的样品作为矿石质量评价项目和其他指定重要项目的分析报告列入工业指标后,由送样单位和实验室抽取基础分析样品总数的5%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外检。如果基础分析样品数量较少,应适当增加外部检验样品的数量。要求外检合格率(指原始合格率)不低于80%。如果外部检验结果与基本分析结果之间存在系统误差,应采用T检验进行判断。如果判断存在重大错误,应采用准确可靠的方法或标准分析方法重新确定进行判断。
化学分析检验的允许极限(允许相对误差)和系统误差判断方法见附录。
(3)光谱分析和取样
石墨的光谱分析样品数与多元素分析样品数相同,光谱分析样品可取自多元素分析样品。
2.结晶(鳞片)石墨鳞片度的测量
在详查或勘探阶段,应根据石墨的分布特征,对有代表性的矿石样品进行采集、切片、平行切片,然后按小于100目(0.147mm)、100-80目(0.175mm)、80-50目(0.287mm)、大于50目四个级次在显微镜下进行测量,并计算各级次的百分比。大中型矿床的x射线不少于150 ~ 200次(相当于实测面积600 ~ 800 cm2)。),小额存款数量一般不少于100。
3.矿石选矿试验取样
(1)手选矿石试验
隐晶质石墨矿需要人工分选,即手工从原矿中挑出直径大于2 cm ~ 3 cm的围岩、包裹体等杂质,使矿石得到人工富集。
(2)矿石选矿试验
对于结晶石墨等有害杂质品位低或含量高,需要进行选矿的矿石,应研究矿石选矿和加工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选矿试验。一般根据矿石类型和品位取一到两个样品进行矿石可选性试验和实验室工艺试验。有时,为了了解不同矿石类型、选矿方法和工艺混合处理的可能性,需要采取混合样品。
在结晶石墨矿的选矿试验中,应重视保护大型正网(+100目,0.147mm)石墨和提高其产率的研究。
选矿样品的取样方法通常可采用切槽法和劈芯法。开槽规格和芯径应适应取样所需的质量。如果不需要矿石破碎,留矿后剩余部分的样品也可以进行基本分析。采集选矿样品时,应考虑采矿贫化的影响;当矿石中含有利用价值较高的共伴生有用和有害成分(矿物)时,应考虑其含量和分布,取样时应考虑其代表性,以便在试验中研究其赋存状态、综合回收途径或消除方法。矿石可选性试验和实验室工艺试验的取样由地质勘探单位、勘探投资者和试验单位共同确定,并共同商定取样的数量、位置、质量、方法和技术要求。半工业试验和工业试验的取样和试验由勘探投资者或地质勘探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地质勘探单位应配合取样设计的编制。
4、岩石(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取样
(1)矿石体积质量(重量)和湿度的测定
通常,测量石墨的小体积质量(重量)。每种矿石类型或品位不少于20 ~ 30块,一般规格为60 cm3 ~ 120 cm3。对于松散或破碎的空石墨矿石,应根据每种类型取一到两个有代表性的质量(重量)样品。质量(重量)样品规格一般不小于0.125m3,对于测量矿石体积和重量的样品,应同时测量矿石的湿度和品位。
出于矿床地质和工程地质研究的需要,夹层和围岩可采取有代表性的小体积质量(重量)样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试验。
石墨应测量矿石、围岩和主要夹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如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一般根据类型测量两到三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