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模范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全面负责;
32.2负责新工人(包括实习生和培训生)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评估。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3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32.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机械、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2.5在计划、安排、检查、汇报和总结工作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32.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批准二级用火,组织实施必要的用火安全措施;
2.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
2.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9.定期安排和检查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2.10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的发放标准,特别注意值班员工的劳动保护和穿戴,确保值班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